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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31 11:08:26   责任编辑:admin
为高效推进兴隆县紧密型县域型医共体建设和保质保量完成健康河北等重点工作任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承德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实施细则》(承组通字〔2015〕75号)、《兴隆县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调配工作意见》(兴组通字〔2023〕1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面向兴隆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公开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拟选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2人,具体选调岗位、选调人数、选调条件详情见附件《2025年兴隆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信息表》。
专业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有关专业目录设置。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兴隆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乡镇卫生院使用差额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良好品行,愿意为卫生健康工作贡献力量;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兴隆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乡镇卫生院使用差额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
5.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性别、年龄、专业、学历等条件(见岗位条件表附件1);
6.上一年度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档案存在涂改造假,“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在疑问尚未有正式结论的;
5.不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性别、年龄、专业、学历的;
6.有服务年限限制,不满足政策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7.无服务年限限制,但工作不满3年的;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领导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
凡涉及年龄、工作年限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至选调《公告》发布之日。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本次选调实行现场报名、现场缴费,每名考生在发布的选调岗位中限报考一个。
(一)发布信息
公告通过兴隆县政府网站和承德伯乐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和各乡镇卫生院公示栏等予以发布,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8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兴隆县卫生健康局二楼211室。
3.缴费时间: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的基本程序:
(1)报名。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只能报名1个职位,必须承诺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需提交资料包括:《2025年兴隆县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对考生的相关证件和编制、档案情况进行审核,初审合格的缴纳考务费 100元(现金),缴费成功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的,不予退费。
资格审核贯穿选调过程始终,对假冒、伪造各种证件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县卫健局、县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人社局对本次选调工作全程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比例为5:5,一张试卷,满分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16:00。领取地点:兴隆县卫生健康局二楼211室。
4.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除涂卡笔(2B铅笔)、橡皮、水性笔外不得携带与本次考试无关的其他任何物品。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承德伯乐人才公众号和各乡镇卫生院公示栏公布。
6.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兴隆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岗位,依据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按照以下先后顺序审定进入体检人选:原始学历高者;近三年考核优秀多者;专业技术等级高者;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时间长者(评审专业为授予时间、考试专业为发证时间);工作年限长者(以进入卫健系统时间为计算起点)。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由县卫健局党组根据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考察
1、体检由兴隆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被选调人员据实自理。
2、考察由卫健局党组负责,主要对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
考察采取听取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有关领导、纪检、干部群众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形成考察报告后,由卫健局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报县人社局审核。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及以主动放弃的考生,分岗位,根据成绩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将在兴隆县卫健系统内部进行公告。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卫健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xl.gov.cn/)、承德伯乐人才公众号和各乡镇卫生院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选放弃的,按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一)办理调动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卫健局负责办理调动手续,被选调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
2、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
(二)聘用待遇
1.待遇。选调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工资、福利、保险、津贴补贴等待遇。岗位聘用按调入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办理聘用手续,核定工资待遇,不再保留原待遇。
2.本次选调要求本单位服务五年,期满后方可流动。
3.社会保险费缴纳。原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原单位补缴后办理编制、人事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兴隆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决定。
2、此次选调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0314-2299882
4.请考生在进行报名表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调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5.请考生务必关注承德伯乐人才公众号,此次选调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号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附件1:2025年兴隆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2025年兴隆县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5年12月30日